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物业企业积极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有序开展常态化疫情管控、员工上岗指引、防控操作指引、防疫后勤保障、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现将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转发<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指引》宣贯,将《指引》的要求传达到各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现场巡查和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一线人员特别是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护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1、省物协《关于转发<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2、《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住宅物业管理部分)》;
3、《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商办物业管理部分)》。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