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停车管理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为业主提供车位;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管控;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小区的车位大致可分为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以及公共空间车位三类;
关于产权:规划内的车位、车库销售前产权归开发建设单位,销售后归业主;人防工程用作停车的停车位产权归国家;公共空间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
1、地下车位:需要看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地下空间土地证,取得地下空间土地证的,交易前产权归开发企业,交易后业主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权属证书。
2、地上车位:主要看是否列入规划或是否列入公摊面积,一般来说,规划内的车位、车库销售前产权归开发建设单位,销售后归业主;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归开发商所有。
3、人防车位:开发企业配建的防空地下室平时用于停车功能的停车位(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企业。但是,依据《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一般在实践中,物业服务费(包含车位管理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在购房者收房之月开始缴纳,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也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车位管理费的收取时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约定的事项,物业公司能否收取车位管理费,什么时候收,都是要看当事人双方在约定的情况来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物业管理车位确需付出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则可以收取这部分费用。
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有的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虚高,有点小区收了车位管理费,却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那我们该如何正确维权呢?
《物权法》中并没对车位管理费收费做规定和标准,而小区内车位的收费标准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拟定的,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根据物价局制定的物价标准审批同意后执行新的的收费标准。
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来协商这个车位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把具体收费明细约定到物业管理合同里,这样可以保障业主们的权益。
到当地市场监管局反映,对收费不合理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罚,还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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