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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事关淮南所有住宅小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浏览量:699

为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小区消防主体责任:


01对小区内电动车进行登记,建立台账,掌握电动车数量;



02在电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居民规范停放;



03具备条件的小区,在小区内选定位置集中或零散设电动车停放点及充电设施,在车库、架空层等场所增设或改建电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24小时监控;



04加强巡查,严禁在与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采光井、天井等公共区域连通的架空层及未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电动车和违规充电,要配备移车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05严禁电动车或电池进入电梯,加装电动车梯阻设施,完善梯控系统,同时发动小区业主,发现电动车或电池进入电梯的,进行劝告,劝告无效的要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不与其共同乘坐电梯,确保自身安全不受损害;



06加强对电动车充电建设运营单位日常监管,要求运营单位加强巡查,及时修理、清除损坏的充电设施;



07加强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对住宅小区内消防器材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01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服务内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律规定,对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



02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每日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03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加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04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联勤联训。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要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通知》还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维修、改造及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淮南消防在线微信公众号

淮建物业联〔2024〕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