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
淮南市交警支队
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垃圾清运车辆的通告
为规范垃圾清运作业车辆管理,减少住宅小区环境噪声及尾气排放污染,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9年元月1日起,凡从事住宅小区垃圾清运的车辆必须为纯电动汽车。
二、以下车辆禁止在住宅小区从事垃圾清运:
(一)拖拉机改装车;
(二)农用三轮改装车;
(三)各种汽油车、柴油车。
三、从2019年元月1日起,上述禁止在住宅小区从事垃圾清运的车辆不得在市区内上路,违者市交警支队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