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切实增强全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能力,根据省应急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180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质函﹝2019﹞1696号)、市安委会《淮南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淮安﹝2019﹞13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1日在全市物业住宅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