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新春佳节临近,为给广大业主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文明祥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淮文明办〔2020〕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文明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一要节日前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好道路、广场、楼梯、地下车库和绿地内等环境卫生扫除和杂物清理工作,认真清除小区内的卫生死角,维护环境清洁整齐美观。对节日期间产生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确保节日期间小区环境卫生整洁;二要极配合市直有关单位春节前到帮扶小区开展的文明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二、加强禁燃禁放和文明养犬的宣传和巡查力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一是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公布举报电话。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立明显的禁燃禁放标志,物业从业人员春节期间要做好禁燃禁放巡查、劝阻或举报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零燃放。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在春节期间掀起文明养犬宣传热潮,为3月1日养犬条例的正式施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不听劝阻的养犬户向公安或城管部门举报。
三、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各物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制度,做好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加强春节期间外来车辆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及时制止业主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加强对电瓶车充电和停放的管理,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四、加强宣传,营造祥和节日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悬挂红灯笼、张贴对联和在电子显示屏上发布温馨提示等形式,在小区内营造节日气氛,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节日期间广大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的文化生活。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我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2、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开展春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活动图片等资料(每张图片需注明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活动地点和活动主题)于2月10日前报局房屋安全和物业监管科。
2020年1月13日